《象》曰:“莫益之”,偏辞也;“或击之”,自外来也。
利用为大作:初九处《益》之始,居震之初,当位有应,故利于“大作”。
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:六二至六四成坤,坤为地,地为十。六三至九五互艮,艮为龟。因六二以阴处下,处中当位,为臣位,故受益。
王用享于帝:“帝出乎震”,二在震中,上与五应,五为王,故有此象。帝,天帝。
益之用凶事,无咎:六三失位不正,不应受益,若受益而救凶则“无咎”。凶事,指救灾平凶之事。
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:都是强调六三要以诚信中正之心受益而救“凶”。中行,中正平和的行为。圭,古代祭祀天地、神灵的玉器。
中行:四在震,居于卦中,震为行,故曰“中行”。
告公从:公,指六四。从,即应而从之。初与四应,故曰“告公从”。
利用为依迁国:四居坤位,坤为地为众。有地有众则有邦,故坤为邦国。四动而坤从,故曰“利用为依迁国”。迁,迁徙。